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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fun88体育官方手机版    发布时间:2024-03-03 16:27:00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表做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拆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利润表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救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5)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具体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要求等。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具体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来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依照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有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金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 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金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做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薛济萍先生、薛驰先生回避表决,另外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依据,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查确认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1、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在增加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中,关联董事薛济萍先生、薛驰先生回避表决,另外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与部分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确认,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依据,日常经营性采购与销售均与市场一样的产品比较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金额以2019年(1-7月)实际发生金额为基础,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事项,不存在违反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

  3、本次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内容列示如下:

  经营范围:装备类、精密零部件类、模具类的设计、制造、研发、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咨询、设计、实施、服务、销售;机电工程服务;软件开发、咨询、应用、销售;技术、产品的研发、咨询、转让、销售;职业技术培养和训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范围:从事通信技术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光纤、光缆生产线设备、相关配件的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特种工程、防雷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光伏太阳能发电工程、软件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运营服务;建材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维护服务;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产品开发、种植、销售;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苗木、盆景培育、租赁、销售;景观材料、园林设备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配电母线槽及桥架、数字化电器设备、配网智能化设备及元器件、三箱产品、仪器仪表、配电自动化设备、配网开关控制设备、风电电气及风电设备、节能环保电气及设备、变压器及变电站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磁性材料、铁芯、变压器及其配件、磁性元器件及相关零部件、电力电子器件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制售中西餐饮、旅店、浴室、茶座、酒吧、理发、非创伤性美容、歌厅、舞厅、定型包装食品零售;旅游咨询服务、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苗木、盆景生产、销售;烟零售;会议服务;机电工程、弱电集成、音视频工程、安防监控安装;洗衣服务;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装批发零售、办公用品批发零售;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品),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施、电子设备及元器件、环保设备、通信设施、电子科技类产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电线电缆、钢材、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及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玩具、工艺品、床上用品、纺织品及面料、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健身器材、珠宝首饰、手表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无船承运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河沿68号8号楼321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港口与海岸工程,电力工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通信工程,管道工程,船舶租赁,水利水电工程,从事水利科技、通信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光纤、光缆、光通信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增材制造用金属材料、不锈钢、模具钢、镍基高温合金、钛基合金、钴基合金及新型特种合金材料的生产、销售;增材制造设备、增材制造制件、耗材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增材制造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265.45万元,净资产5,925.50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4.5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与公司以往的关联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有履约保障。

  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设备、产品,接受货物运输、工程项目施工、国际业务代理以及与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其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原材料、产品。具体交易内容见本公告“一、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三)本次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采购、销售产品和接受、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市场行情报价定价。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设备、产品,接受物流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等服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成本,节约运输费用,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部分原材料、产品,是出于关联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向上海昱品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主要采购光纤光缆相关生产设备,由于其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成熟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及良好的市场信誉,所提供设备的质量、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更有保障,保证公司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接受南通中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建筑工程等相关服务,促进公司新项目的建设。

  公司委托中天科技集团上海亚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业务相关的代理服务,促进公司产品出口。

  公司向中天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高低压开关柜成套设备,利用关联方的生产能力,发挥自身的市场和品牌优势,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如东中天黄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因地理位置与公司邻近,且服务质量较好,公司在其酒店接待客户、举办商务会议,较为便捷,服务有保证,有利于公司成立良好的市场关系,保证公司日常会务、接待、培训等活动的顺利开展。

  公司接受上海源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电缆、海缆施工服务,发挥自身的市场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另外,公司向部分关联方销售光缆、电缆、光伏发电、进口生产设备、电脑等产品,销售光纤、光伏支架、不锈钢、铜排、铝杆、木制品、宽带原材料、试验PBT材料等原材料,提供ERP软件服务、文印等服务,是出于关联方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有关产品购销、生产辅助材料购销、工程项目施工等合同,按市场行情报价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并能按时结算,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行情报价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经查阅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其他有关的资料,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中天科技股份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无异议。

  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事前认可公司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4、《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所有募投项目;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中天宽带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天合金高精度无氧铜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江东金具绝缘子、避雷器系列新产品技改项目”;2017年非公开发行中“特种光纤系列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

  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062.87万元(含部分项目未支付尾款,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公司于 2019 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所有募投项目;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中天宽带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天合金高精度无氧铜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江东金具绝缘子、避雷器系列产品技改项目”;2017年非公开发行中“特种光纤系列产品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海上风电工程项目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62.87万元(含部分项目未支付尾款,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68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9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263,300股,每股发行价14.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9,999,924.00元,扣除发行手续费人民币51,979,998.25元,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工商银行如东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650的人民币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08,019,925.75元,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4)第JS-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00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1月向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天科技集团”)发行133,970,782股、向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昱投资”)发行20,297,394股,购买中天科技集团持有的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中天合金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天科技集团和南通中昱投资合计持有的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14.58元/股,交易总对价为224,923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根据证监会上述核准文件,公司于2015年12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2,727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4.00元,扣除发行手续费人民币37,039,989.92元,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高华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62,960,004.08元。经中兴华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5)第JS0090号《验资报告》审验,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62,960,004.08元已于2015年12月1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00727的人民币账户内。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22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301,455股,每股发行价9.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9,999,997.10元,扣除发行手续费人民币78,839,999.95元,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高华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301,159,997.1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20003号《验资报告》。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26,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2014年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2014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14年12月2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4年募投项目之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150MWp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至南通地区。

  经2015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经2015年5月13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4年募投项目之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150MWp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地点仍为南通地区,项目总装机容量、总投资、建设期等均不发生变化。

  经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2015年11月24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4年募投项目之一“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石墨烯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中天铝线有限公司,原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以对上海中天铝线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变更投向至新项目。

  2015年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2015年配套融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2015年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18年5月1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5年期募投项目之一“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项目)变更为“4G+/5G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原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11,302.02万元以对江苏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出资的方式变更投向至新项目。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5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2017年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2017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9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7年期募投项目之一“海底观测网用连接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原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以对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出资的方式变更投向至新项目。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14年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7,619.75万元(其中:150MWp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12,567.16万元,海缆系统工程项目22,952.01万元,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0.58万元,高温超导技术研发项目1,980.00万元)。2014年10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2014年募集资金37,619.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15年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019.61万元(其中:中天宽带4G智能电调天线万元,江东金具绝缘子、避雷器系列新产品技改项目411.28万元,中天合金高精度无氧铜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1,027.92万元)。2016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使用2015年募集资金4,01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1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17年期募投项目的金额为83,782.33万元(其中:中天储能科技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系列新产品研究及产业化项目35,853.14万元,中天科技海缆能源互联用海底光电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9,314.85万元,江东科技特种光纤系列产品研制及产业化项目18,614.34万元)。2017年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使用2017年期募集资金83,782.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4 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使用期限的规定,截至2015年9月10日,公司已将使用的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后,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6年9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2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5月,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4,000万元。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0,000万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18年5月1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企业决定2015年期募投项目之一“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项目)变更为“4G+/5G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金额为11,302.02万元,“4G+/5G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仍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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