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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电缆桥架    发布时间:2024-04-27 03:50:39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归属制造业中的造纸及纸制品业,分类编码为C22。

  2023年以来,在经济温和复苏的带动下,造纸行业PPI增速有触底回升迹象,企业纯收入情况逐月改善并于年末实现正增长,纸浆、废纸等原材料价格和煤炭等能源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态势;短期内新增产能释放预期强,主要原材料以及能源价格或有下探空间,但我国林木资源较少,木浆进口依赖度高的格局很难改变,海外供应链变化对木浆价格的扰动仍存。2023年造纸企业因下游需求不景气、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消纳库存等因素影响,整体盈利、获现能力及偿债指标有所弱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2023年造纸行业数据,2023年1-12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4405.53万吨,同比增长6.6%,首次突破14000万吨大关,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规模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业企业营业收入13926.2亿元,同比下降2.4%;实现总利润508.4亿元,同比增长4.4%。

  预计2024年:随着近年来造纸行业产量逐年增长,叠加“零关税政策”导致成品纸进口规模大幅度的提高,国内纸品市场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供给格局整体偏松,产品价格变化主要受需求侧驱动。2024年造纸行业有望延续修复势能,整体盈利情况或将同比改善,但很难出现大幅反弹,平稳恢复将是行业运营主基调;纸制品整体价格波动幅度或将同比收窄,但有下降带来的压力;部分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短期债务规模仍然很大,其流动性风险需要我们来关注。公司所处的特种纸领域中,细致划分领域较多且规模均较小,部分领域需求旺盛;供给端,2023年仙鹤股份、五洲特纸和华旺科技有新增产能投放,整体供需格局表现相对较好。2024年或将延续2023年发展形态趋势,但未来特种纸行业新增产能较多,需持续关注供需格局的变动情况。具体到企业主导产品:卷烟纸产品一直以来由国家实施专卖管制,施行“总量控制、质量提高”的政策以及高度计划性的发展模式,卷烟市场用纸需求总量保持平稳;格拉辛纸市场及别的产品市场属于充分竞争市场,竞争强度极大,多数以商品纸浆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企业,利润受原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从行业格局来看,我国造纸行业市场集中度相比来说较低,2022年国内造纸行业CR10(按产量计算)维持在45%左右,相较于美国CR10的90%左右,集中度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从新增产能来看,头部企业具有产业链、规模化、生产管理效率等优势,新增产能主要聚焦于头部企业。未来,头部造纸企业的优势将进一步凸显,行业出清速度或加速。

  造纸行业对环保要求很高,政策上也有进入壁垒。从行业政策来看,2019年以来,造纸行业有关政策仍以环保、降耗及明确行业标准为主。其中,《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2021年1月1日起全方面实施“禁塑令”。此项政令发布后,造纸行业、纸浆模制造和包装行业生产企业纷纷加大扩产能力度。在降低能耗方面,国家“十四五”规划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和18.00%;而根据《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力争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0%以上(不含国家单列项目);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建成500家绿色低碳工厂和50个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相较于中小纸企,头部纸企在生产技术、能源利用率、生产规模和管理模式等方面更有优势,因此能耗双控政策总体上对头部纸企影响较小。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部分成品纸及纸浆的关税下降至零,促进国内外造纸行业上下游的沟通交流和协同发展,头部企业所具有的产业链、规模化、效率化等优势将进一步突显。2023年7月,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了《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将推动造纸行业未来持续向低碳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特种纸是具有特殊性能、适应某种特殊用途的纸基功能型材料,是造纸工业的高技术产品。特种纸基材料已被《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列为“先进基础材料”。

  公司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型较多,主要划分为四大类数十个品种,包括烟草行业用纸系列、透明纸系列、格拉辛纸系列和涂布纸系列。

  烟草行业用纸系列最重要的包含卷烟纸、成型纸、烟用接装原纸等产品。公司作为国内卷烟纸的首创者,与国内大部分中烟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行业内居于领头羊。产品被应用于包括中华、芙蓉王和七匹狼在内的国内大部分知名卷烟品牌。

  透明纸(亦称描图纸)系列一般适用于传统工程绘图、印刷包装、高档装帧以及高端食品包装等领域。公司自上世纪 50 年代在国内首创描图纸以来,在市场上始终以高品质著称,产品销量在国内市场保持前列。公司近年成功开发了适用于高档电子类产品包装用的半透明包装纸,实现了以纸代塑,且大批量应用于国际和国内最知名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品牌。

  格拉辛纸系列亦为国内首创,为白色的超压纸,是替代国外引入的环保型商标底纸和双面胶 带底纸,它代替传统的黄色涂塑(淋膜)纸,消除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使用化工颜料、淋膜制品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并可适用于自动贴标,提高生产效率,已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子、医药、电池、洗涤用品、 超市标签、双面胶带等行业。

  涂布纸系列是在原纸上涂上一层涂料,使纸张拥有非常良好的光学性质及印刷性能等。公司生产 的涂布系列新产品主要有镀铝原纸和湿强标签纸,以镀铝原纸为主,主要用途是供啤酒标签印刷企 业生产啤酒标签。此外,镀铝原纸也开始替代传统的铝箔复合衬纸,用作烟草企业卷烟镀铝内衬纸。

  其中烟草行业用纸系列、透明纸系列、啤酒标签用纸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或第一梯队。

  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纸和纸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造纸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

  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公司一直秉承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和纸品经销商等。

  报告期内,企业具有多条现代化造纸生产线,产品最重要的包含:烟草行业用纸、格拉辛系列用纸、涂布类用纸以及透明纸等数百种规格用纸。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8亿元,同比减少3.2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72.53万元,同比增加203.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9亿元;基本每股盈利0.1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45,628.2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低于30%。董事会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根本原因是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公司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极大,且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价格波动多变,为避免营运困难以及项目建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定制;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大多数都用在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重点项目建设、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以此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是在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07)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提内容做了检查、核实,一致认为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所包含的信息线年度的内部控制工作状况。都同意该内控评价报告,并将该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2024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750万元;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方维奥拉公司为本公司参股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张学如在维奥拉公司担任董事。

  本议案已事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易,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08)。

  本议案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2023年度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数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民丰特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彭金超女士、姚向荣先生、李爱忠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彭金超女士、姚向荣先生、李爱忠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别的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民丰特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民丰特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履职情况做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2023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在执行完毕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24年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据此,2024年度本公司一定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予以指导,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都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09)。

  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4-01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线年度报告》及摘要,着重关注了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都同意该报告,并将该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经营资金加上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极大,且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价格波动多变,该分红比例是综合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45,628.2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调整。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46,725,274.9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2,445,628.20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269,5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第五条规定:“除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本预算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述规定。

  2023年以来,在经济温和复苏的带动下,造纸行业PPI增速有触底回升迹象,企业纯收入情况逐月改善并于年末实现正增长,纸浆、废纸等原材料价格和煤炭等能源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态势;短期内新增产能释放预期强,主要原材料以及能源价格或有下探空间,但我国林木资源较少,木浆进口依赖度高的格局很难改变,海外供应链变化对木浆价格的扰动仍存。2023年造纸企业因下游需求不景气、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消纳库存等因素影响,整体盈利、获现能力及偿债指标有所弱化。

  预计2024年:随着近年来造纸行业产量逐年增长,叠加“零关税政策”导致成品纸进口规模大幅度的提高,国内纸品市场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供给格局整体偏松,产品价格变化主要受需求侧驱动。2024年造纸行业有望延续修复势能,整体盈利情况或将同比改善,但很难出现大幅反弹,平稳恢复将是行业运营主基调;纸制品整体价格波动幅度或将同比收窄,但有下降带来的压力;部分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短期债务规模仍然很大,其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通过项目建设实现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和扩大产品系列。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一直秉承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和纸品经销商等。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偏低,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1.95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价格波动多变,为避免营运困难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缺乏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定制。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大多数都用在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项目建设、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以此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市场之间的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

  (五)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的权利并为其提供便利,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提供网络投票,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决策。同时,对中小股东分别计票,以显示中小股东对分红方案的意见情况。此外,公司将召开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对相关情况做说明。

  1、未来公司将以《中国制造2025》为指导,紧扣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一2025)》上交所《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坚持自主发展,突出量质并举,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的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方位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逐渐完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董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的发挥独董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长期资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的起到积极作用。

  3、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投资机构路演、中小股东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建立和投入资金的人良好的沟通机制,致力于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有效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毕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4年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据此,2024年度本公司一定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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